第(2/3)页 黎绡穿着一身焦糖色的风衣,穿着小脚裤,踩着细高的高跟鞋,露出白皙的脚踝走在大街上,吸引了不少的目光。 黎绡的皮肤很白,加上一头长卷发,东方人的面孔看着确实漂亮又新鲜。 黎绡手里拿着一个热狗,便走边吃,耳朵里塞着一副白色的耳机。 她的眉头始终紧锁,虽有人上前搭讪。 她都会不卑不亢,又礼貌的拒绝,说自己并不会讲英语。 这样的借口听起来让人觉得荒谬。 刚刚她还在卖热狗车前,用一口流利的英语与人交谈呢。 黎绡的美向来是张扬的。 她从不矫情,迈开的步子很大,咬着热狗时,任由里面的酱汁染花口红。 远处,一个高大的,有着东方面孔的男人,正驻足望着她,视线一刻也不愿离开。 聂琛已经不是第一次来伦敦了。 只要他手头上的工作一闲下来,他便会只身飞往伦敦。 即便黎绡不愿再看见他,能远远的看着她也好。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聂琛的爱也开始变得卑微了起来。 这不像他的性格,却是他无力改变的。 第(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