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九十二章 贺喜-《执宰大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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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着,李云天打开了其中一个袋子,从中抓了一把拇指长短、外面裹着外壳的东西,微笑着展示给了现场的众位官员。

    杨士奇和张辅等人还是第一次见到这种外面裹着外壳的怪异东西,不由得对视了一眼,相互间用眼神询问着对方,都不知道是何物。

    “镇武伯,此乃何物?”张辅仔细打量了花生一番,按捺不住心中的疑惑,颇为好奇地问道。

    “禀太师,此物来自海外一个名为‘印加帝国’的番邦,“印加”寓意‘四州之国’。”

    李云天向张辅一躬身,举起手里的那些带着外壳的东西侃侃而谈道,“此物乃当地的一种农作物,由于花期过后果实就在地中声称,故而下官称其为‘落花生’,也可称为‘花生’。”

    “花生?”张辅不由得品味了这个古怪的名字一番,虽然他还是不清楚这个花生是何物,不过总算知道是从地里长出来的东西。

    花生是南美洲一代的农作物,历史上,哥伦布发现新大陆以后才开始在旧大陆传播,大约十六世纪前期传入明朝,由沿海传入内陆地区的速度很慢,直到乾隆末年花生仍然是稀见的筵席食品

    所谓的旧大陆,指的是哥伦布发现新大陆之前欧洲人所认识的世界,包括欧洲、亚洲和非洲。

    而新大陆,主要指的就是美洲。

    当年,李云天与陈凝凝的婚事确定后,所做的第一件事情就是与陈伯昭进行了密议,让陈伯昭出钱资助一次海外游历,准备派人去美洲探险。

    李云天之所以想着要去美洲探险,并不是为了在青史留名什么的,而是看中了美洲大陆上的农作物,据他所知在哥伦布发现新大陆以前那些农作物并没有在旧大陆出现。

    当然了,李云天并不是一时间心血来潮想要这样做的,伴随着郑和几次下西洋,大明的航海技术无疑已经位于世界的顶尖水准,已经具备去美洲探险的能力。

    如果陈伯昭肯出一笔钱,再加上李云天厚着脸皮从家中要来的资金,那么足以完成这次海外探险。

    陈伯昭对李云天的这个做法感到非常奇怪,他弄不明白李云天好好的为何要派人到海外去,海上不仅风云莫测,而且路途艰险,去海外游历可是九死一生。

    不过李云天的态度异常坚决,他告诉陈伯昭,倘若此次出海成功那么陈伯昭将会留名大明的史册。

    说实话,陈伯昭当时并不愿意出资,因为按照李云天的要求他要出的将是一笔巨资,可李云天即使湖口县知县又是他未来的女婿。

    因此陈伯昭一咬牙随了李云天的心意,最终掏出了那笔钱,就当是送给陈凝凝的嫁妆了。

    得到了陈伯昭的资助后,李云天的手上有了充足的资金,他将这笔钱交给了李大牛的大哥李大虎,由李大虎在南京招募了那些跟随郑和下西洋、经验丰富的船工和护卫,买下一艘海船后混杂在走私的船队中浩浩荡荡地下了南洋。

    李大虎与李大牛一样,都是忠于李云天的李氏一族的子弟,李云天金榜题名前一直在账房当伙计,识文断字,比李大牛的脑袋灵光多了,故而被李云天选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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