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四回 我和他打-《兽域狂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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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就抱歉了,为了我绝冠的面子,今天我戎某人绝不能就这样让阎团长您把这名虎族人带走。”斩钉截铁地说罢,戎尚身上的衣袍无风而动,气势一凛。
阎逸飞暗自咬咬牙,心中暗悔:“这次来雁回关,只为了一些小事,本没想到会有此收获,否则,定带几名高手来,也不会被这老贼将这一军了。”
阎逸飞也有武师一阶境界,但刚才戎尚那一袖之力,让他感觉到,自己远不是对手,这个戎尚,已是武师三阶大圆满境界,离武灵只一步之遥了,硬碰硬肯定是不行的。
“阎团长,你花这样的大价钱买下此兽人,不会是摆着看的吧,难道他是一个花瓶,一碰就碎?”胡锦荣见阎逸飞左右为难,又来了精神,一脸嗤笑。
“哼!说吧,你们由哪个出战。”阎逸飞将衣袖一振。
戎尚的眼中闪过一丝得色,肃声唤道:“猞敢!”
听到这两个字,胡锦荣的脸上泛起一丝笑意。
“小的在。”随着一声毫无表情的声音,一条健壮的身影从戎尚的身后闪出,垂手立在一边。
这是一名四十来岁的中年汉子,个子不高,但却精壮无比,浑身充满了一种内敛的力量,脸上如刀削斧劈一般棱角分明,骇人的是,在他的脸上,密布着狰狞的伤痕,纵横交错,少说也有十来条。
他有一对淡金色的瞳孔,眼神木然,与声音一样毫无表情。
尤其引人注目的是,这个男人有一对尖尖的耳朵,在耳梢上,居然还有一撮硬毛直直向上竖起。
“就由你来对战这名虎族人吧!”戎尚看了这名叫猞敢的汉子一眼。
“是!”猞敢沉声应了一句,抬起头,瞥了一眼铁笼中的林啸,在这一瞬间,他那如古井一般的木然双眸中,电光火石般闪过一道嗜血而狂烈的光芒。
但这道光芒一闪而逝,他的双眼,又恢复了木然。
一见此兽人出列,阎逸飞再也无法淡定,他牙关紧咬,双眼怒睁,瞪着猞敢一字一顿低声喝道:“滚!肉!刀!”
周围一片哗然,此人显然名头不小。
“原来阎团长还记得他。”见阎逸飞这般反应,戎尚掩饰不住心中的得意。
猞敢,属于极为少见的猞猁族人,善使双刀,运刀如飞,快捷无比,一旦被其制住,身上骨肉转眼间便被砍削一空,故得名滚肉刀。
对此人,阎逸飞不仅记得,且恨之入骨,十年前,正是这个猞敢在嘉华大比的半决赛中击败并杀死了当时他手下最强悍的竞斗士双枪鬼猿雳,从而让魁首竞斗团失去了问鼎三连冠的可能,并开启了十年与冠军无缘的噩梦,现在更是落到连位列三大竞斗团都岌岌可危的境地。
而这名猞敢,却连续四届成为绝冠参加嘉华大比的主力,并助其两次夺冠,他本身,也因积累了百场胜绩而获得自由之身。
猞敢在获得自由后,并没有离开绝冠,而是凭着他丰富的经验,成为绝冠的教头之一,专门负责参与制定临场的战术。
而阎逸飞对戎尚的算盘也心中了然了,他是想用猞敢来杀死这个虎族人,再次扼杀魁首翻身的机会。
阎逸飞知道,这名虎族人现在与猞敢竞斗,可谓是毫无胜算。
他肯花一百枚钻币来买这名虎族人,看上的是他的潜力,而并非他现在的战斗力。
虎族人虽然号称是兽族中最勇猛的战士,但那是在兽域,那些野蛮人只懂得横冲直撞,比拼谁的力气大,谁的刀快,全然不懂精妙的武技。
这样的人,如果与经过严格系统的训练,沦为杀人机器的专业竞斗士较量,有力让你使不上,有速度让你用不上,只能是分分钟被虐杀的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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