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一十四章 平度州-《明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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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写出来之后,宋庆立刻派人跑去城门口大声朗诵,每一刻钟换一个人,也换上些新的内容,城上的守兵开始还严阵以待,到后来连刀枪都扔下来,都是兴致盎然的听起了主将父子俩的风流段子。

    李家父子当然很生气,但却还在能够忍耐的限度之内,宋庆这法子并不奇特,无非是比骂阵稍微新潮一些,也更容易吸引人们注意力,考虑到对方战力确实不俗,他们也只能暂时忍耐,等着对方骂累了,自然就会风平浪静。

    可他们还是低估了宋庆的黑暗心里,风流段子只持续了一天工夫,第二天宋庆又公布了一道题,是他上辈子看过的一个段子,临时改了改直接套上,题目是这样的:

    几年前李应元跟一个寡妇结婚,寡妇有一个已成年的女儿,后来李九成跟寡妇的女儿结了婚,寡妇女儿就成了李应元的继母,李九成成了李应元女婿,两年后李应元的妻子为他生了个儿子,儿子是他后母同母异父的弟弟,于是他儿子管他叫爹爹,他管他儿子叫舅舅,寡妇的女儿又为李九成生了一个儿子,那个儿子是李应元的弟弟,但又必须得管他叫外公,同时他是寡妇的丈夫,寡妇是他后母的母亲,也就是他的外婆,所以他是他自己的外公。

    问,这个时候李九成和李应元互相是什么关系?

    这种丧心病狂的题目一经出现,立刻引起轰动,整个平度州的叛军都在计算,李九成和李应元父子差点气的吐血,可内心深处竟然也有个非常可怕的冲动,他们都想弄明白自己跟对方除了父子关系之外,还能有什么其他关系。

    父子俩红着眼睛对坐了大半天,过了午饭时候才算反应过来,去他娘的什么关系,只要干掉宋庆,一切风平浪静!

    念及于此,李家父子再不犹豫,直接点兵冲出城去,直取五里之外的宋庆大营,到得近前一看,对方已经摆好阵势,阵中一人胯下黑风马,掌中浑铁枪,连盔甲也都是一片玄色,身后立着两杆大旗,一面写着斗大的宋字,另一面则是个形貌狰狞的猛犬,应该就是传说中的宋庆了,李九成恨此人恨得牙根痒痒,当即跃马而出,理直气壮道:“宋庆,我与你无冤无仇,你为何坏我清名?”

    “李将军这话说的太重了,不就是道格物数算的题目而已,至于发这么大火气嘛。”宋庆笑嘻嘻道:“兄弟当初在辽东听人说过这个题目,只是脑子实在愚笨,算到今日也没算出来,如今正好碰到正主儿,当然要问个明白,还请李将军不吝赐教,如今您跟令郎究竟是如何称呼,也好让弟兄们长长见识!”

    话音刚落,身后便是一阵哄笑,李九成气得脸都青了,二话不说直接挺枪冲了上来,李应元形如烈火,只有比他老子更生气,而且那道题是以他为第一主人公的,如今宋庆贼子就在眼前,他当然不会劝阻,也是率兵掩杀过来。

    宋庆眼中精芒闪动,毫不客气的抬起长枪,大喝一声:“火铳队,开火!”

    数百火铳兵再次发挥了作用,朝着眼前密集的人群展开齐射,三轮齐射过后,最前排的辽兵马队已经躺下不少,唯一遗憾的是李九成太滑,早已看出不对,临开火之前便缩到了后头,顺便还带走了不知该如何称呼的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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